“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”,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》提出的目标。“各具特色”的表述言简意赅,其明确信号是,村庄建设要防止盲目克隆城市建筑,造成“千村一面”。
从近年来农村建设情况看,克隆城市建筑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案例并不鲜见。砍树填湖、挖山拆房,不注意保护树木、池塘、井渠、古村道等乡村要素,忽视村庄现有选址和格局与农业生产的依存关系,认为农民住上高楼就是现代化,其结果是貌似光鲜的建设,却未赢得农民的拥护。
城乡风貌和生活舒适的体现形式应保持差异化,不能同一化。只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,村庄原有的那种有天有地、与大自然融合的居住方式才是人们理想的居住环境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,要着力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向城市看齐,而不是简单化地模仿城市扎堆建楼房。
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非一朝一夕之事,既涉及资金投入问题,也关乎村民生产生活习惯。要遵循量力而行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尤其要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,让村内事由村民议村民定,把好事办好,把实事做实。